> 數據通信是依照一定的通信協議,利用數據傳輸技術在兩個終端之間傳遞數據信息的一種通信方式和通信業務。它可實現計算機和計算機、計算機和終端以及終端與終端之間的數據信息傳遞。是繼電報、電話業務之后的第三種最大的通信業務。 數據通信不同于電報、電話通信,它所實現的主要是“(通過終端)-機(計算機)”通信與“機-機”通信,但也包括“人(通過智能終端)-人”通信。數據通信中傳遞的信息均以二進制數據形式來表現。數據通信的另一個特點是它總是與遠程信息處理相聯系的,是包括科學計算機、過程控制、信息撿索等內容的廣義的信息處理。 數據通信系統是由計算機、遠程終端和數據電路以及有關通信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系統。任何一個遠程信息處理系統或計算機網都必須實現數據通信與信息處理兩方面的功能,前得為后者提供信息傳輸服務,而后者則是在利用前者提供的服務基礎上實現系統的應用。 為了實現數據通信,必須進行數據傳輸,即將位于一地的數據源發出的數據信息通過傳輸信道傳送到另一地數據接收設備。為了改善傳輸質量、降低差錯率、并使傳輸過程有效地進行,系統根據不同應用要求,規定了不同類型的具有差錯控制的數據鏈路控制規程,這些規程有的符合國際標準,有的是國家標準,也有的是公司自己制定的。但對開放性的用戶接口通常是采用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以利于互連互通。 數據交換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即電路交換和分組交換,其中分組交換在實際的數據網中較多采用。在一個采用分組交換的數據網中,除了在相鄰交換節點之間實現數據傳輸與數據鏈路控制規程所要求的各項功能外,在每一交換節點上尚需完成分組的存儲與轉發、路由選擇、流量控制、擁塞控制、用戶入網連接以及有關網路維護、管理等諸方面的工作。通信協議是是準確有效地進行通信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和約定。它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數據通信網(從計算機網構成來講,有時也稱之為通信子網)有關的協議,包括網內節點與節點間,以及網與端系統間的協議。另一類是端系統與端系統之間的協議,它們是在前一類協議所實現的功能基礎上,為了實現端系統間的互通與達到一定的應用目的所必須的協議。 作為一種通信數據通信為實現廣義的遠程信息處理提供服務。典型應用有:文件傳輸、電子信箱、話音信箱、可視圖文、目錄查詢、信息撿索、智能用戶電報以及遙測、遙控等等。 |